桃園市109年度國民中學學生英語讀者劇場比賽實施計畫
- 依據:
- 教育局109年09月9日桃教中字第1090082839號函。
- 本市「109年至112年國民中小學英語教育中長程計畫」辦理。
- 目的:
- 因應12年國教實施,藉由多元方式學習,提升國中學生英語學習的興趣。
- 藉由各校讀者劇場的表演,加深、加廣學生的聽說能力,提升學生英語能力。
- 辦理單位:
- 指導單位:教育部。
- 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。
- 承辦單位:桃園市立仁和國民中學。
- 協辦單位:桃園市國中英語國教輔導團。
- 參加對象:
桃園市公、私立國中學生,每校乙隊送件參加。(有外師之學校務必參加。)
- 參賽方式:
- 報名:本次比賽採網路填報及紙本報名並行。
- 網路填報:參賽學校請於109年11月10日(星期二)16:00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報名資料。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g6cAAt8wR97PSchn6,需登入Google帳號。)
- 紙本報名:參賽學校將下列文件備妥後,請於109年11月11日(星期三)前(郵戳為憑)掛號郵寄至「桃園市大溪區仁和七街55號─仁和國中教務處王傅勝先生收」。
- 報名表1份:請校內逐級核章。(附件一)
- 劇本一式5份。(格式請參考附件二,請勿自行製作封面及裝訂。)
- 影音、錄影及肖像權讓與授權書1份:代表人為校長或其代理人。(附件三)
- 影片寄送:
- 參賽學校請於109年12月14日(星期一)前(郵戳為憑),將參賽影片掛號郵寄至「桃園市大溪區仁和七街55號─仁和國中教務處王傅勝先生收」。
- 影片格式:建議解析度至少1280✕720(HD)以上,以MPEG-4格式錄製參賽影片,檔案大小以不超過500MB為原則。
- 影片儲存方式:儲存於光碟或隨身碟皆可。
- 請參賽學校寄送前再次檢查影片能播放,確認影音清晰無雜音,並注意本實施計畫第七點評審及評分標準之內容。
- 比賽方式:
- 比賽人數及組別:
- 各校自行選拔參賽學生,每校乙隊,每隊6至8名學生。
- 比賽之組別由承辦學校依學校規模大小進行分組。
- 比賽方式:
- 參賽學校自行錄製讀劇影片後送承辦學校,由評審觀看後統一評比。
- 影片時間限制4至6分鐘(一鏡到底,不得剪輯),未滿4分鐘或超過6分鐘,每30秒扣總平均分數1分。(以影片時間為主,扣分方式詳如附件四。)
- 為避免模糊讀者劇場所要呈現之意涵,禁止使用大型道具、舞台背景與配樂,若違反規定扣總平均分數1分;但可斟酌使用小型道具(如響板)以及簡單的服裝造型,唯道具、服裝不列入評分。
- 評審及評分標準:
- 評審:由承辦學校聘請學有專精之英語教育從業人員擔任之。
- 評分標準:劇本詮釋與故事呈現占25%,發音、語調、聲音表情占50%,團體默契和整體表現占25%。
- 影片中勿呈現學生穿著校服或其他能辨識學校名稱之影音資訊,違者棄權論。
- 請注意錄製時學生的口語清晰度,並避免將環境聲音錄製其中。另建議架設腳架拍攝影片。
- 獎勵:
- 參賽學校:
- 各組錄取第一名1隊,禮券3,000元;第二名錄取2隊,禮券2,000元,第三名錄取3隊,禮券1,000元,佳作錄取3隊。以上得獎學校及參賽學生由教育局核發獎狀乙張,以茲鼓勵。
- 再進行全市評比,頒金質獎、銀質獎及銅質獎各1隊,得獎學校由教育局頒發獎座乙座,以茲鼓勵。
- 教師及工作人員:
- 榮獲分組第一名的學校,指導教師核予嘉獎乙支;第二名、第三名和佳作的學校,指導教師頒發獎狀乙張。每校指導教師最多2人為限。
- 私立學校獲獎,指導教師頒發獎狀乙張。每校指導教師最多2人為限。
- 承辦學校及協辦本次活動之工作人員,依桃園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。
- 成績:
- 成績公告:109年12月24日(星期四)中午12:00前公告於本校首頁。
- 頒獎典禮:得獎學校之獎狀、禮卷於典禮上頒發,請學校派代表參加。
- 獲獎學校影片將公佈於桃園市英語教學中心網頁。
- 附則:
- 本次活動之影像權,歸桃園市政府做非營利運用(報名時請一併繳交授權書,如附件四)。
- 對於本案若有疑問,請洽仁和國中教務處,電話:3906626分機219、211、210。
十一 、本計畫奉核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檔請參照以下雲端網址: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 ... AbPA47-o44P14?usp=shar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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